问题 | 「亲办案例」强奸罪嫌疑人经辩护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
释义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化名)与被害人张某某(化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几天后,张某某主动提出到成都来找王某某,到达成都以后张某某开好了酒店,并将房间信息发送给王某某,王某某到达酒店大堂以后,张某某下楼将王某某带入房间,两人在房间里聊天吃饭。吃完饭后两人先后进入浴室洗澡,张某某洗完澡以后穿着内衣、内裤躺在床上,王某某洗完澡上床以后开始亲吻、抚摸张某某,张某某未有明显反抗和拒绝,待王某某准备与其发生性行为时,张某某开始激烈反抗,隔壁房客听到声音以后通知了酒店前台报警。后,王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并被批准逮捕。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为一年四个月,后经律师辩护,在法庭审理阶段嫌疑人被成功取保候审,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构成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 代理过程: 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家属在亲戚的推荐下委托了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与赵承才律师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因为犯罪嫌疑人刚被拘留不久,嫌疑人的身体上和心理上肯定会出现较大的不适应,并且可能也不知道如何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沟通,在日常生活上可能也需要家人提供适当帮助。因此,在接受家属委托后赵承才律师先安排了会见嫌疑人。会见完犯罪嫌疑人后,组织内部案情研讨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然后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法律规定、法律适用、后续工作安排等与家属进行沟通。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与辩护律师、嫌疑人就是否认罪认罚进行了多轮沟通。因为根据刑诉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半,并且不能缓刑,而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存在较大争议,有一定的无罪辩护空间,即便不考虑无罪辩护,那么也应该是可以缓刑的。因此,经过与嫌疑人及家属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不签认罪认罚。 在庭审阶段,辩护律师主要从被害人陈述矛盾之处、证人证言矛盾之处、以及提交案发后双方沟通记录展开辩护,最终法官对于被害人陈述中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矛盾之处不予采信,对部分证人证言也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中止),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思考: 本案历时接近两年,共经历了五次开庭审理,过程漫长且艰辛,虽然最终没能达到无罪的完美结局,但当事人对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有惊无险的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而我们将在刑辩之路继续砥砺前行! 办案律师: 赵承才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曾在上市金融集团公司、大型科技公司任职。现任职于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治事勤敏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赞许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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