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判缓刑期间,未经批准是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城市的。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还有,取保候审的钱不能算在法院判决的罚金里面。取保候审时所缴纳的费用为保证金,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