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失业金几号到账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领取时间:失业保险金次月15日前便可发放到位。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 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 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二、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一)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 (二)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页,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进入; (三)选择申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或“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 1、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2、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申领成功后,申领区人社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统进行失业保险金确认发放,申领次月拨付至失业人员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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