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 |
释义 |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若有不足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一、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1、自诉人对自诉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中,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3、自诉人在自诉案件第一审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进行和解或撤回起诉;4、法院对于自诉人撤回起诉的应当进行审查。 二、诽谤罪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诽谤罪起诉流程: 1、应当收集掌握当事人诽谤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刑事案件私了能不能撤案 其中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受害人谅解后,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伤害,而且是误会的话,可以撤的如果不是的话,一般的很难撤案了。毕竟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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