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更改小孩户口姓名是否可以?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改姓需经双方协商,否则无效。根据最高法院规定,离婚双方未协商或协商不成,一方要求改姓可被拒绝。若一方通过隐瞒离婚事实改姓,对方可要求恢复原姓。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姓无效,对方可起诉并要求改回原姓。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小孩户口姓名变更? 离婚后,如果需要处理小孩户口姓名的变更,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父母应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小孩的户口姓名。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书、变更户口的申请书、小孩的身份证明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民政府办理户口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文件作为证明。办理完成后,户口本上的姓名会相应更改。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结语 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准备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民政府办理户口变更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如果一方通过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原姓名,如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需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姓名恢复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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