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验证; 2、计算方法和价格; 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 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 5、房屋质量要求; 6、保修责任; 6、处理合同纠纷; 7、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网签备案是一回事吗 网签备案是不一样的。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未经规划的房屋买卖是否无效 未经规划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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