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无效怎么诉讼 |
释义 | 想要诉讼就需要由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二、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