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合同的行为显失公平时,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或者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对方的困境使其违背真实意愿,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合同显失公平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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