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联单房子公证过户什么流程 |
释义 | 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由上文我们可知,三联单房屋的三联,指的其实就是类似收据。而我们知道,房屋买卖必须有正规的购房合同,否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极有可能住了很多年的房子,只是租来的,没有实际的拥有权。许多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提供这方面的业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怎么办理过户 房屋所有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申请时提交死亡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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