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的是: 一、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二、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三、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 四、主动明确价格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