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批准逮捕后最快三个月内到法院。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