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户和低保户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贫困户和低保户有什么区别 1、贫困户和低保户区别: (1)定义不同: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 (2)入选条件:低保户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民;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3)享受待遇:低保户给予的补助金;贫困户要结合实际给予贫困户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使贫困户有长久稳定收入。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二、贫困户办理流程具体有哪些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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