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到所在的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3、提交提取证明等需要的其它材料; 4、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 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