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 市 公积金提取 可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情况, 住房公积金 是社会福利中的一种,在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重庆市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重庆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线上办理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 办事 大厅网上办理。 二、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重庆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 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只有符合提取条件的,方可持相关证明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