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1、工程款优先支付,可折价或拍卖未支付工程;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被告;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按约定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 法律分析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关于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最高院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最高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拓展延伸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及解决途径 拖欠工程款是一种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涉及法律责任和解决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经济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对于业主而言,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另外,业主还可以采取合理的解决途径,如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采取其他和解方式,以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时,建议业主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行事,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拖欠工程款是一种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时支付工程款,并可通过折价、拍卖等方式优先受偿。同时,对于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结算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此外,实际施工人也享有法律保护,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双方应根据约定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标准进行处理。建议受害方咨询专业律师,依法行事,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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