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能善意取得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属于所有人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并且很可能构成对他人财产的侵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的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出于鼓励交易的考虑,规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种处分行为所订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为什么不构成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前提之一是处分人具有处分能力。 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商品交易稳定性。无处分权有很多种,有合法占有而没有处分权,有的是非法占有更没有处分权,在合法占而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经有处分权人追认后,对方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但是因为非法占有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取得追认。 无权处分条件 我国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四大构成要件: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动产应当经过登记过户。3、在主观方面,受让人应当是善意的。即不能存在恶意串通、明知无权处分而受让等主观情形。4、在客观方面,受让人通过已经支付合理对价的形式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 善意取得可以对抗撤销权吗 可以。如果第三方是善意取得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债务人有逃避债务偿还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才能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善意取得能够要求返还吗 一般来说,善意取得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当买受人是以合理的价格出于善意在无权处分人那里购买的,受让人即获得了此物的所有权。所以,这是不能要求买受人返还的,但是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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