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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分割问题
释义
    婚后产权归属及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归登记方;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共同财产分割。父母出资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补偿。离婚协议需书面并载明双方意见。如协议不成,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赔偿、遗赠等。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需合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归登记方所有;若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父母部分出资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产权登记及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归登记方所有。父母全额出资的部分,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由登记方归还。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应通过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如协议无法达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应受到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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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