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找不到钱不到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逾期不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一、企业私自罚款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存在私自罚款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当然劳动者先要收集公司恶意罚款的证据,证据充足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二、被无故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被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局管拖欠工资的事么 劳动局管拖欠工资的事情。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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