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抚养权都一律判给女方吗? |
释义 | 离婚,不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但对子女的抚养的方式却会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子女的抚养权都一律判给女方吗?若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责任感、家庭环境、对子女感情、经济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根据现行有效的《民法典》来分析,将存在以下几种抚养办法及情况: 一、子女抚养权的一般原则 1、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可对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有利于的未成年的子女原则判决。 3、已满8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原则及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结合以上的情况来看,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等最大化利益原则,结合父母的个人素质、责任感、家庭环境、对子女感情、经济情况予以判断,但对于存在有优先考虑情况的父母来说,尽量在庭审前与其代理律师充分沟通,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从而有利于法院对其主张抚养权请求的支持。 因此,子女的抚养权并非一定、一律判给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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