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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案件“终本”了是什么意思
释义
    
    作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好不容易已经经过了漫漫的诉讼程序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有的当事人案款没有全部回款就被法院通知案件“终本”了,当事人往往一脸懵,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钱还能不能回来。那“终本”到底是个啥意思,本文为您说明。
    像诉讼程序一样,法院的执行程序也不是无期限的,法院的执结期限一般是6个月,在执行期限内法院会用点对点银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如果账户内有钱法院会做相应冻结,法院还会在执行期限内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还有其他的财产线索就需要申请执行人自行向法院提供,如果期限到了,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任何可执行线索,那案件就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也就算“终本”。那终本以后,法院是不是就不管这个案子了呢,当然不是,法院不是不管,是没法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但如果后面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在哪哪还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报告法院后,法院可以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那在后面没有发现其他财产线索的时候,申请执行人就需要关注法院冻结对方银行账户的时间了,因为银行账户最长只能冻结一年,在一年期满到期前需要申请执行人重新向法院申请冻结账户,否则账户就自动解冻了。
    那为了避免终本的情况出现,如果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就知道对方有财产,最好做诉前或者诉中财产保全,查控对方相应财产,避免后期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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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