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应追诉。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损失50万元以上;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损失100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在经营过程中,以虚构的项目、假冒的公司或其他手段,吸收客户资金并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严重损害客户利益的犯罪行为。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吸收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超过了法定的刑事立案标准;二是有明确证据证明资金被吸收,并且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三是存在客户的投资意愿和资金转移的行为;四是涉案人员有故意欺诈的主观故意。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力度也不同,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刑事责任的大小,进行相应的量刑。 结语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犯罪应予追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以虚构项目、假冒公司等手段,严重损害客户利益的犯罪行为。立案标准包括吸收金额超过刑事立案标准、有明确证据证明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存在客户投资意愿和资金转移行为、涉案人员有故意欺诈的主观故意。根据具体情况,量刑将综合考虑刑事责任的大小。根据《刑法》第194条等相关规定,对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力度将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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