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知道,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但是只要是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就一定是归各自所有吗?不一定。 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完全是这样。 这个情况就是同居。 同居虽然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也就是说,基于同居关系的财产权和抚养权,是依法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期间,如果双方的财产保持独立,那一般情况下都是个人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 但是如果一旦发生了混同,根据具体的情况,司法实践一般会予以不同的处理。不仅需要考虑双方之间同居的目的,也要视同居时间的长短、双方对混同财产的贡献、混同的程度而定。 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参照北京高院的一份意见可以得出大致的审判规则。 《北京高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2016)》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上述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财产混同的,推定为按份共有,具体份额比例可依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确定。 通过上述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大致处理的原则 首先是双方都有约定的情况,那就是双方有协议明确约定财产归属的,依约定; 其次,双方如果都没有无约定的情况,那么同居期间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能明确证明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均应归其本人所有。 最后则是双方既无约定,且同居期间财产又发生了混同,且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同居的,则该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若双方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同居的,则推定为按份共有。 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情况如何判断呢?一般情况下如已经订婚,或者摆酒但没有申请结婚证,或者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不包括婚外情的情况下)等可以判定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 反之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更多则是男女朋友中途分手的情况,没有证据表明双方意欲结婚的情形。 因此,同居的关系虽然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不意味着双方婚前的财产不能像婚后一样构成共有财产。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居期间发生财产混同,一样是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合法的财产份额的。 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讨论相关的话题,也欢迎向我私信相关法律问题,有时间我都会一一回答大家的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