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补偿。然而,要主张损害赔偿,需要有确凿证据支持,法院会难以支持仅凭网上言论等不够具体的行为。此外,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可以主张赠与无效,但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一方非法同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一方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会被认定为有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应当主张不分或者少分。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有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但是在具体的举证过程中,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搜集相关证据,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有过错方可以被要求少分甚至不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在举证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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