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案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公开哪些内容 |
释义 | 办案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事故调解的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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