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 |
释义 | 连续两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连续两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是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 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的情况下,雇主或雇员可以根据特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雇员提前通知、雇主解雇或者合同达到约定的目的等方式实现。例如,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此外,雇主也有权解雇雇员,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雇条件和程序。终止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旨在保护雇员的权益,确保合同终止时的公平和合法性。 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在劳动者连续两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双方协商、雇员提前通知、雇主解雇或合同达到约定目的等方式实现,以确保合同终止时的公平合法。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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