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则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