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 法规 定征税的其他地区。 2、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 管辖 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 城建税 ,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 个税 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