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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受到的工伤是否需要进行定期复诊和评估?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治疗,并根据工伤职工伤情、治疗需求,开具病假条等相关证明,职工可以按照政府的规定享受各种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治疗期内的工资由企业支付,治疗期满后,如工伤员工已经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补偿。对于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应的标准给予赔偿或抚恤,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治疗,并根据工伤职工伤情、治疗需求,开具病假条等相关证明。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如工伤员工已经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补偿。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应的标准给予赔偿或抚恤,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对于“我受到的工伤是否需要进行定期复诊和评估?”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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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