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婆婆向亲戚借了30万给患癌的儿子看病,可是最终没把儿子的命救回来,儿子生前立了遗嘱,将自己名下的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自己的母亲。 儿子走后,婆婆认为给儿子治病的钱是借来的,儿媳也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双方发生了冲突,婆婆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了法院。 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已经成年的孩子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这位婆婆拿钱给儿子看病,儿子有义务返还,但本案中儿子将大部分的遗产都留给了他的母亲,这位婆婆完全可以用遗产去还债。 最终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驳回了婆婆的诉讼请求,儿媳不用承担这笔债务,对于法院的判决你认为合理吗? 因为婆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 抚养费被前任花了,不给孩子用怎么办?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学渣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