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类型主要包含住宅、商住楼两种。 (一)、住宅主要有: 1.商品房(亦即增量房) 2.再上市房 3.经济适用住房 (二)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 一、房屋用途其中比较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厂房: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车间和附属设施用房。 2、商业用房: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用房。 3、服务业用房:为人民生活服务用房,如浴室、照相、理发、旅馆以及各种日用品修理行业用房。 4、办公室: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二、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几类: 1、 居住用途的房屋; 2、工业用途的房屋; 3、商业用途的房屋; 4、 文体娱乐设施; 三、房屋按建筑物层数分类: (1)低层建筑:1 3层,多为住宅、别墅、幼儿园、中小学校、小型办公楼、轻工业厂房等; (2)多层建筑:4—6层,多为一般住宅、写字楼等; (3)中高层建筑:7 9层,多为居民住宅楼、普通办公楼等; (4)高层建筑:10层以上,多为多功能的大厦(商住、写字楼等多功能大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