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例】 施某于2021年7月在某汽车经销处购得新车一辆。当年8月,施某发现车门上有一道明显的裂纹。经维修中心认定,车门是出厂后受损并重新喷漆的。施某找到经销商,以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新车,而经销商则称车门有损伤、并不能认定车的其他部件也有问题,只同意维修而不同意更换或退款。施某该如何维权呢? 【法律解析】 施某可以要求经销商给其更换。我国法律规定,销售者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本案中的经销商将经过喷漆的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卖给施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所以,该合同无效。 【法条链接】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由人民法院判决。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