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分两种情况。如果债务在离婚前已经形成,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协议应该写明债务分担具体数额和时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另外,如果债务是在离婚后形成的,那么应由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自行承担,无须分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因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债务由哪一方或者由双方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实现债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债权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