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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婚姻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释义
    1、一定要按照法院传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的法院和法庭,否则可能面临被拘传的风险。
    2、有条件的,一定要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3、准备好相关证件,比如结婚证。如果是域外结婚的,还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中文译本。
    4、如果对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形的,收集好证据,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家暴赔偿包括哪些
    家暴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构成伤残的,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当然,如果家庭暴力严重,也可以要求男性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如照顾女方的原则,以及照顾无错方的原则,对女方做出有利的判决,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多分。也就是说,女方有权要求多分,但法院并不意味着必须多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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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