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受贿的定义与处理方法 |
释义 | 合谋受贿构成共同犯罪,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受贿的要件包括利用职权获取利益、指挥下属或他人谋取贿赂,并以自身职务为基础控制他人。若共同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之一是其家属,也属于特殊情况。单位或公司领导利用职务获取利益,其他员工知情并参与瓜分财务,也构成共同受贿。我们应积极制止或匿名举报受贿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共同受贿的构成要件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等工作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限; (2)利用凭借自已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及利用其他人员与职务相关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谋取利益; (3)利用、凭借权限、岗位、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其他对有求于己的人员职务上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讲取利益。后两种行为虽然是利用第三者的权限,但其是以自己的职务、岗位、地位等为基础的。倘若与自己的职务、岗位无关,如纯系人情关系,诸如朋友关系、亲属关系,则不属于职务之便的范围,收受这样的财物,不应以犯罪论处。 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如何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在犯罪主体与罪名的认定上都不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在于共同的故意如何认定。这里须先说明一点的是,有些参与共同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自身也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都利用了自身的职权,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只有其中一人利用了职权,则在实质上与国家工作人员和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相同。 综上,我们认为,如果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领导利用自己的职务来获取他人的利益,而其他员工或者领导知道,但是还参与其中并且瓜分财务的,也被认定具有共同受贿的行为。所以如果我们发现受贿的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制止或者匿名举报。 结语 共同受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共同受贿的构成要件包括利用职务、岗位权限、指挥下属及其他人员的权力,为送取贿赂的人谋取利益。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需要考虑共同的故意,特殊情况下家属的参与也需予以审慎处理。作为公民,我们应积极制止受贿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主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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