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呼和浩特市车管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理点2、新城区交管大队车管所3、回民区交管大队车管所4、玉泉区交管大队车管所5、赛罕区交管大队车管所 6、土左旗交管大队车管所7、托克托县交管大队车管所8、和林格尔县交管大队车管所9、清水河县交管大队车管所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