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 1、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和企业分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投资者职能分离、不干预企业依法独立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投资者的职责。 2、国家采取措施,将国有资本集中在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和影响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