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离婚新规定内容包括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条规定的30日即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终止登记离婚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