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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能确保遗嘱的合法性?
释义
    如何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遗嘱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是本文的主旨。文章首先介绍了合法遗嘱的要求,包括订立遗嘱人的能力、真实意愿、不违反继承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其次,文章提到了对于处分房产的遗嘱需要进行公证的规定,以及公证的定义和作用。最后,文章提及了如果遗嘱无效,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申请撤销遗嘱效力,但需要缴纳相应费用。总之,本文主要介绍了遗嘱的合法性、公证的需要以及撤销遗嘱效力的程序。
    法律分析
    一、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的遗嘱
    1、作为订立遗嘱的人,要求要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中的内容一定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胁迫等情况。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里面所处分的财产要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5、订立遗嘱,不能出现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二、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起诉法院公证遗嘱无效
    首先是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等待法院审查,决定受不受理案件,一般需要几天的时间;如果法院受理的话,会将起诉书送至被告,然后需要等待被告提交答辩状,这个过程也需要十几天左右的时间;接下来人民法院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最后是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案件的缴纳费用有一个标准,您这个属于非财产案件,应该缴纳50~100元,申请撤销遗嘱效力还需要缴纳申请费。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结语
    合法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要素:遗嘱人具备订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反映遗嘱人意愿,不能存在胁迫情况;遗嘱不得取消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所分配财产应为遗嘱人合法所有;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德。对于处分房产的遗嘱,应办理房产遗嘱公证。公证是一种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是维护法制和巩固法律秩序的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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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