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需要在限定时期内向相关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这也是大家常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有哪些流程?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自2014年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意味着企业工商年检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取消了企业年检,但是并不意味着政府就不在监管企业了。目前规定,企业必须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工商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工商局监管变成了工商局及社会共同监管。其中必须公示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勘发现企业年度报告为虚假的,工商部门将出现严惩,严重的甚至将提起公事诉讼,且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体户工商年检网上申报流程: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