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谈一房两卖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处理方式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侵权责任。房屋出卖人需要对一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开发商不备案算谁违约 开发商不备案算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在确定预售合同中一般只会明确房屋交接时间及取得大产证、小产证的时间,对合同备案不会有限制,只要对方在合同所述的时限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就无法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但是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买房时怎么维权 针对不退问题维权方式如下: 1.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 2.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三、交房时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时买受人拿不到房产证的,可以依约进行协商敦促,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认定处理,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且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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