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登记姓名时法律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限制如下: 1、公民从事重要法律行为,必须使用正式姓; 2、公民不得允许他人随意使用自己的名字; 3、公民不得以不正当目的取与他人同名。 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要有: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 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的姓名权具有专有性。此外,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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