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需从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向您支付2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2倍工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您可以与用人单位主管协商对话,要求其按实际劳动事实向您结清工资,并向您支付自第二个月起的2倍工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回答对您有帮助,还请点赞并好评,您的支持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鼓励,谢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