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具有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是补偿性质,目的在于尽可能恢复侵权或违约行为前的事实状态。 一、什么是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有明显的救济功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股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它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行为及其他一些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行为,也适用于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本文所研究的赔偿损失,仅指因违约所负的赔偿损失。 二、合同承担违法赔偿损失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护。 2、合理预见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又称之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预见的主体为违约方、预见的时间为合同订立之时、预见的内容为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与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责任相抵原则。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 4、损益相抵,又称之为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