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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拆是什么意思呢
释义
    法律分析:强拆是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一、安置房纠纷不仲裁能解决吗
    安置房所引起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手段来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了房屋拆迁的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的协议签约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屋承租人,在搬迁规定的期限拒绝搬迁的,可以通过司法来解决。
    二、房屋拆迁的声明有时效性吗
    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四、拆迁行政纠纷该怎样解决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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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