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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应收账款怎样设立质权
释义
    法律分析:
    当事人要将应收账款设立质权的,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质押合同,并且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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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