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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赔偿条款
释义
    无过错方在离婚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是夫妻双方离婚,这里的离婚不仅包括判决离婚,也包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可就损害赔偿进行约定,无约定的,也并不表示放弃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需要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离婚后不能再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赔偿安排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赔偿安排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婚姻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并就可能存在的经济损失或损害进行赔偿的安排。这一安排旨在确保离婚后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保护,避免因财产分割和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和争议。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比例、具体分割方式,以及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等内容。财产分割和赔偿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离婚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因此在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判决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可约定损害赔偿,无约定不影响请求权。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需同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离婚后不能再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赔偿安排旨在保护双方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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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