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服务期限,而用人单位已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出资培训费用,其标准为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