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