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多久? |
释义 |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职工备齐申请材料向银行业务网点递交后,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初步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1)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 2)不予贷款的,中心会明确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 一、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的设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三十二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五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3、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并监督贷款的用途。 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核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核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核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核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核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核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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