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
释义 |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一、房产继承书怎么写 书写房屋遗嘱继承时,第一部分应该要写明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正文要写明立遗嘱的理由、立遗嘱人所立全部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遗嘱的份数、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最后还要写清楚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标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二、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遗产财产公证书怎么写 遗产继承公证的写法如下。 1.需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 2.写明遗嘱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以及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4.最后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审查的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 3.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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